各博士生培养学院:
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《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教发司[2023]81号)、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冀教发函[2023]103号,附件1)等文件要求,为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要求
1.填写信息必须使用“2023年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”(已单独发给各培养学院)。
2.“模板”中含有“必填信息”和“选填信息”两大类,共15个工作表。其中,编号为1001、1002和1003的表格为必填信息,其余表格选填。
3.请在填写数据前,仔细阅读各“工作表”对应的填写说明(见附件2)。“模板”中已有信息请按格式更新、完善(年龄不用更新)。
4.填报有下拉菜单的单元格信息时务必从菜单中选择,不可自行填写,否则数据无效。
二、统计时间范围说明
在“2023年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”各“工作表”名称中,含有“(时点)”字样的采集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;含有“(时期)”字样的采集信息统计区间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。
三、采集范围
采集博士生范围:统计时期内(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)在澳门新威斯人网站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(包含2022年9月、2022年12月、2023年6月和2022年9月毕业的博士生)以及2023年9月新入学的2023级博士生。
采集博士生导师范围:2023年9月1日前各单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全部导师(含尚未实际指导博士生的导师、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)。退休、去世、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?的,不需要采集。
四、易填错字段解读
1.“导师工号”为澳门新威斯人网站导师工号,外聘导师工号按顺序编写,格式为“学院代码+3位顺序号”。(“学院代码”:101马克思主义学院、102教育学院、103文学院、104历史文化学院、113数学科学学院、114物理学院、115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、116生命科学学院、117地理科学学院、118体育学院)
2.所有涉及日期的填写格式为YYYYMMDD,只能精确到年的,MMDD为0101,只能精确到日的DD为01。
3.“导师类别”一项,如导师同时具有博导和硕导资格(以学校文件为准),则选“博士硕士导师”,否则,选“博士导师”。
4.全职在编导师和未与澳门新威斯人网站签订合同的兼职导师的“聘用期限”不填。
5.“导师数量”、“博士生数量”及“科研项目表”中的“数量”均为1。
6.所属学院(单位)指博士生导师人事关系(本校在职导师)或导师聘用关系(外聘或兼职导师)所在内设二级机构;跨学院带学生的,由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填报导师的所有学科专业数据;人事关系在机关单位的导师,其信息由聘任关系所在学院填写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2023年9月27日11:00前,各培养学院将本学院博士生导师信息汇总后发至邮箱xwb@hebtu.edu.cn。联系人:田雨润,联系电话:80789676。
2.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组织,确保数据安全准确。
3.各培养学院要督促博士生导师认真填写信息,在必填项基础上,积极填报选填项内容。
4.本次填报工作上级布置的时间较紧,请各学院克服困难,及时更新信息,按时完成填报工作。
附件1: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.pdf
澳门新威斯人网站
2023年9月25日